[ 来源: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作者:民族二处
| 日期: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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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民宗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 企业 社区 乡镇 学校 宗教场所的实施意见》(浙民宗发[2015]77号)、《浙江省民宗委关于关于开展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育工作的意见》(浙民宗便函[2018]51号)等文件精神,浙江省民宗委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评选工作,经各地推荐、互观互检和专题研究等程序,拟确定杭州市萧山区党山金迪学校等22家单位为“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省民宗委民族二处反映。
电话:0571-81050228
邮箱:smzw@zj.gov.cn
浙江省民宗委民族二处
2018年10月23日
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候选名单
1.杭州市萧山区党山金迪学校
2.杭州清真寺
3.宁波阿诺丹机械有限公司
4.宁波市北仑区淮河小学
5.杜白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
6.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宁城社区
7.浙江美生橱柜有限公司(湖州)
8.长兴县李家巷镇中心小学
9.嘉兴市南湖区民族之家
10.平湖市育新小学
11.诸暨市柱山完小
12.新昌县镜岭镇外婆坑村
13.武义县骆驼九龙公司
14.金华市开发区秋滨街道
15.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霓虹社区
16.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中心小学
17.温岭市横峰街道
18.龙泉市竹垟畲族乡
19.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青少年宫
20.缙云县新碧初中
21.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东王庙社区
22.宁波市北仑区谢墅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