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作者:宁海县民宗局
| 日期:
2018/2/2
| 浏览1477
次]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关闭 ] [
返回 ]
近年来,在尊重民间信仰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历史传承和现实基础之上,宁海县对一些因乡村变迁、经济萧条而倒闭废弃的民间信仰场所,通过整改提升,探索有效的管理措施,促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转型升级,使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一是整改提升,建设农民精神生活“新家园”。针对个别村庄没有老年活动中心,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多、而且有些因长久未使用成为危房的状况,宁海县积极探索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将原已废弃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通过外墙改造,内部粉刷装饰,并添置相应的作为公共服务之用娱乐设施,经过整改提升为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同时开展接地气、内容丰富的文艺活动。如越溪乡下田村原来民间信仰场所4处,通过整修,村原有1处庙镇东堂改为村老年活动中心。村民们纷纷走出庙堂,走进礼堂,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
二是转型升级,建设农业促农生产“新基地”。针对一些村庄缺少农产品加工基地,村民往往要将自己种的农产品运到几十里外的乡村集市去加工,而村老庙过多,有些已倒塌久未使用的状况。宁海县通过神像安置到同村其他庙宇,整修旧庙,添置相应的农业生产设施,转型升级为农产品粗加工生产基地。如越溪乡上盘村原清福庵,经过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村里闲置的碾米机和年糕加工设备,建成了轧米厂和年糕加工点,变成了粮食粗加工基地,大大方便了村民生活。生产的年糕加印上“清福庵年糕”字样,如今“吃清福庵年糕,健康又长寿”的广告早已闻名远近村庄。
三、整合资源,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新增值”。通过对原废弃村庙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的充分使用,盘活原村庙资源优势,拓宽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的渠道,促进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一是通过有效的管理和开发闲置的原村庙资源,实现闲置资源的再利用,节省开支。如将越溪乡下盘村原聚圣庙改为村级老年协会仓库,堆放原来租用民房专门放置的村办酒席桌凳、碗筷等用具。二是经村民代表集体民主商议后,将原废弃村庙闲置土地、房屋等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开发利用,获得稳定的收益来源,实现保值增收。如茶院乡庙岭村原地母娘娘庙租给依山农场;越溪乡梅枝村原龙王庙租给了种粮大户,下对村原高山殿租给水产养殖大户等。这样既为承租户减少了建设费用,又给村集体增加了收入,实现双赢。

